二十项要求、十项禁令

 

      一、二十项要求

     1.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
     2.依法履行教师职责,遵循教育规律,实施素质教育。

     3.爱岗敬业,甘为人梯,无私奉献,对工作持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。

     4.坚守高尚节操,知荣明耻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。

     5.注重自身修养,自觉把师德规范融入教育教学实践,不断自省、自警,提升师德水平。

     6.尊重学生,关心学生身心健康,维护学生权益,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;不准讽刺、孤立学生,杜绝有辱学生人格的行为。

     7.尊重家长,注重学校联系,关注学困生、家庭困难生、单亲学生等特殊群体,积极做好家访工作。

     8.熟练掌握教育理论,钻研教育方法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做到全面、客观评价每一位学生。

     9.加强业务学习,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,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。

     10.精心备课,认真讲课。不得无教案上课,不准坐着讲课,不准私自调课、停课,不准擅自剥夺学生在校(班)学习机会和参加集体活动权利。不准在课堂上吸烟、接打手机、接待客人。

     11.认真批改作业,作业适量,不得让学生替教师批改作业。不准向学生布置机械重复、大量抄写或惩罚性作业。

     12.穿着得体大方,体现职业素养。不穿奇装异服,不染奇异色发、涂指甲、化浓妆,男教师不留长发和怪发型,无特殊原因不剃光头。

     13.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不说脏话;不吸烟、不酗酒、不赌博。

     14.谦虚谨慎,礼貌待人。同事间真诚相待,团结协作,取长补短,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。

     15.廉洁从教,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。

     16.遵规守纪,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坚持出全勤、不迟到、不早退,有病有事履行请假制度,不得小病大养。

     17.服从组织工作安排,积极承担并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及临时性任务,不准敷衍塞责、无故推诿、消极怠工。

     18.恪守社会公德,模范遵守《唐山市民文明公约》、《唐山市民公共行为规范》,树立教师良好的社会声誉,不做违反社会公德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。

     19.弘扬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尊重配偶,爱护子女,家庭和睦。杜绝不赡养老人、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。

     20.遵守《信访条例》规定,合理表达诉求,不缠访,不赖访,不参与集体访,不越级上访。

     二、十项禁令

     1.严禁诋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,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、罢课等活动。

     2.严禁歧视、侮辱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
     3.严禁向学生、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,接受家长宴请、收受学生、家长赠送的礼金或购物卡。

     4.严禁私自办班、搞有偿家教,组织或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,到校外补习班认课,以及工作日参与经商活动。

     5.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学生乱收费,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、学习用品和其它商品。

     6.严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。

     7.严禁在招生、考试、评优评先、职称评审、教科研中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

     8.严禁传播封建迷信、低级庸俗思想文化和参与黄赌毒、邪教活动。

     9.严禁工作日上网聊天、打牌玩游戏、炒股、淘宝购物、中午饮酒、酒后上课。

     10.严禁拉帮结伙,造谣生事、诋毁他人。



丰南区教育局
2023年2月